各相关镇、街道、经济开发区、田横岛省级旅游度假区:
根据国家文旅部、山东省文旅厅和青岛市文旅局关于景区疫情防控和“五一”期间旅游景区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将有关通知精神传达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压实责任,确保假日市场平稳有序
各镇街(功能区)要切实担起属地责任,对辖区内的已开放(“五一”期间开放)景区和复工复产的限上住宿企业,要抓好督导检查,保障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等各项保障措施落实到位;区文化和旅游局要落实行业监管职责,加大节前和节日期间安全检查和督促指导,安排专人在已开放景区进行现场指导,并组成检查组对限上住宿企业和开放景区每日进行巡回检查;企业要压实主体责任,严格规范做好实名预约、“健康码”核验、体温筛检、口罩正确佩戴等防控措施,配齐相应防疫物资设备,各相关景区要切实做好山林防火等安全防范工作,严禁人员携带火种进山,加强对景区内游乐设施设备的检修维护,认真制定落实安全生产工作预案,确保节日期间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二、明确任务,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
(一)要切实做到5个“第一时间上报”
1.景区达到最大承载量25%的警戒线及采取的措施要第一时间上报;
2.景区达到最大承载量30%停止游客入园及采取的措施要第一时间上报;
3.发生的重大舆情要第一时间上报;
4.景区出入口、重要节点、卡口、区域发生拥堵情况要第一时间上报;
5.旅游事故信息要第一时间上报。
(二)坚决堵住4个“严禁事项”
1.严禁室内景区和景区内的室内场所开放;
2.严禁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组织跨省、出境旅游及经营 “机票+酒店”旅游产品;
3.严禁开放和运营安全标准不达标的旅游场所及设施设备;
4.严禁游客不戴口罩进入景区或文化场馆游览参观。
(三)明确公示8个“必须公告事项”
1.必须对“要出行,先预约”进行公告;
2.必须对预约渠道进行公告;
3.必须对目的地重要信息进行公告;(交通、门票等)
4.必须对景区最大承载量的30%进行公告;
5.必须对景区达到最大承载量25%进行即时公告;
6.必须对景区重要节点瞬时游客情况进行即时公告;
7.必须对景区分流措施进行公告;
8.必须对游客自我防护须知进行公告。
三、定岗定责,做好假日安全应急
1、“五一”期间开放接待的各景区、限上住宿企业,要高度重视,树牢疫情防控安全底线,迅速制定完善“五一”期间旅游接待安全应急预案,并连同假日期间联系人员名单于2020年4月30日下午15:00前报送至区文化和旅游局。(电子邮箱:88571190@163.com)。
2、“五一”期间开放的各景区要严格落实“健康码核验、体温筛检、佩戴口罩”等三个人员进入景区关键环节,对“要出行,先预约”、景区最大承载量、门价格、预约渠道等信息进行明确公示,并及时发布重要节点瞬时游客等即时预警信息。
3、假日期间,各镇街(功能区)要安排人员进行值班值守并保持信息畅通。遇到紧急情况请按照应急预案规范流程及时准确上报。区文化和旅游局要安排人员每日在开放景区进行督导服务和巡回检查。值班电话:88571381。
2020年4月29日
|